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 当前模式:变卖 | 变卖期:60天 | |
| 竞价期:24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0 |
| 变卖起始价:451000元 | 变卖预缴款:451,000 元 | 保证金: 45100元 |
| 评估价:804,000 元 | 数量/单位: |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 处置法院: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 联系人:上海天城拍卖行(牛先生) | 联系电话:15900775677/021-65399288 |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8日10时起至2026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手表、笔记本电脑合并拍卖
二、变卖时间:2026年9月28日10时起至2026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45.1万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物买受人原支付的45.1万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45.1万元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法院委托的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开户名: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奉贤支行;账号:31001930600055636210-397088)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提货单据,在规定时间内提清全部货物(提货单逾期无效)。逾期不提或未提清,则视为放弃剩余未提清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已支付的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且无条件同意剩余拍卖标的物由法院另行处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25日前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与变卖)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十三、本次拍卖事项经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城拍卖行
咨询电话:021-65399288;15900775677 牛老师(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059号3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37190666 *30002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2026年9月18日
| 顺位 | 姓名 |
|---|---|
| 暂无 |
变卖须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8日10时起至2026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就相关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敬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充分了解。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民事主体应遵守本须知及本次变卖发布公告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手表、笔记本电脑合并变卖
四、变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变卖标的存放地点位于存放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2198-2(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刑侦支队第八责任队)。
2、变卖标的按现状进行变卖,变卖人提供的设备清单仅供参考,现场实物与清单不符时,以拍品交付实物现状为准。
3、法院对该批设备的数量、质量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数量发生溢缺包括缺损,变卖成交价不做任何调整,请竞买人对该拍品现状仔细察看,变卖成交后发现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不得拆卸或提走不属于变卖范围内的物品。
5、变卖成交后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须在付清成交价余款之日起10日内提清标的物,拍品的交付仅以当时交付的现状为准。如需拆除、装卸、运输,所有的责任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变卖成交后,本院只开具变卖成交确认书和相关法律文书,无法开具拍品成交发票,敬请买受人充分考虑。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变卖标的,若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7、禁止买受人在标的存放现场进行相关标的物的转让交易。
物资设备外观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对物资设备的数量、质量、能否正常使用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本次变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变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变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变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仔细审查变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变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变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www.gpai.net)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须在2026年9月25日前向变卖辅助机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出示有效委托手续,资格经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变卖辅助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变卖的,应于2026年9月25日前通过变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变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顺位在先的优先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后的优先权人不再能够以同等价格出价、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如果顺位在后的优先购买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其同等或者更高的价格出价。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变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变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变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变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10日内将变卖成交价款(变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提供缴费凭证、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变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一、本院收到买受人全额变卖成交款后,依法制作成交执行裁定书、办理解除查封等手续。买受人收到成交执行裁定书后,根据法院通知时间前往存放地办理提货交付手续。未在法院规定期间完成提货交付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变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怠于办理提货交付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本院对变卖款项的处置。
解除查封需要一定时间,若因其他事由需要办理登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变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变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变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变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若发现本次司法变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变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变卖辅助机构:上海天城变卖行
咨询电话:021-65399288;15900775677 牛老师(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059号3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37190666 *30002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2026年9月18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2026)沪0120执3699号
拍品名称 | 手表、笔记本电脑合并拍卖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
登记权利人 | 被执行人:蒋某某 | |
拍品现状 | 占用情况 | 无 |
钥匙 | 无 | |
户口 | 无 | |
权利限制状况 及抵押状况 | 权利限制状况信息: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正式查封 抵押状况:无 | |
提供的文件 | 1、《拍卖成交确认书》 2、《法院执行裁定书》 | |
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 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提供的物品清单仅供参考,现场实物与清单不符时,以拍品交付实物现状为准。
(2) 法院对该批物资设备的数量、质量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数量发生溢缺包括缺损,拍卖成交价不做任何调整,请竞买人对该拍品现状仔细察看,拍卖成交后发现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 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须在付清成交价余款之日起10日内提清标的物,拍品的交付仅以当时交付的现状为准。如需拆除、装卸、运输,所有的责任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 该标的手表、笔记本电脑能预约看样。 | ||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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